偶像练习生制作方等成被执行人 被强制执行4044万 -
北京鱼子酱传媒科技有限公司、霍尔果斯指尖云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、江西倍伶倍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强制执行4044万余元。
鱼子酱传媒成被执行人
鱼子酱传媒成被执行人
新浪娱乐讯 天眼查App显示,近日,北京鱼子酱传媒科技有限公司、霍尔果斯指尖云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(曾用名:霍尔果斯鱼子酱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)、江西倍伶倍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强制执行4044万余元,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,此次执行涉及昌荣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公司相关案件。
北京鱼子酱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,法定代表人雷瑛,注册资本约2578万人民币,由放驷文化传播(长沙)有限公司、和力辰光国际文化传媒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。公开资料显示,该公司曾制作或出品《偶像练习生》《青春有你》《2017快乐男声》《闺蜜的完美旅行》等多档综艺节目。